专业解读 | “十四五规划” 全文6万余字,涉知识产权共5章5节
2021年3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全文共十九篇六十五章,总计六万余字。涉及知识产权表述的共有五章五节十句,字字珠玑。规划纲要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行动指南,蓝图已经绘就,征途漫漫,唯有奋斗!
为准确理解涉知识产权规划纲要国家顶层设计,本文以“拆分释义说理”的方法,详细阐释规划纲要涉知识产权五大方面的来龙去脉,以便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深入学习,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
一、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2020年我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项目达12039项,同比增长43.8%;质押融资总额达2180亿元,同比增长43.9%[①]。由此可见,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初具规模,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对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等四个方面作了要求。
此次规划纲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这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也符合知识产权财产属性的本质。但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机构在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鉴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客观市场价值评估体系的不成熟等因素,应当注意防范知识产权金融风险。截至目前,北京、深圳、广州、上海、佛山、苏州、烟台等7个城市均已成功获批或发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ABS)产品,2020年深交所、上交所知识产权类ABS累计受理15单,合计规模109.32亿元[②]。这种模式将加快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货币化,但是相应的理论研究、监管职责滞后于产业发展,亟需在“十四五”及2035期间弥补短板,防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出现“政策性泡沫”。
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
(一)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21年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显示,将在2021年启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十四五”规划。目前已经达成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共识,在民法典、知识产权各单行法中均规定了知识产权惩罚性制度,并不断涌现惩罚性赔偿和高额赔偿的司法案件;在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世界知识产权制度竞争的新领域,“拿来主义”“制度移植”已经无法适应中国新领域新业态发展的需要,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往往无法为新领域新业态发生的纠纷划定清晰边界,需要加快相应的立法。
(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健全仲裁、调解、公证和维权援助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2020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并于2020年12月14日发布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2021年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可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的政策是逐渐深入的。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卡波”技术秘密惩罚性赔偿案中,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判决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以侵权获利的5倍确定赔偿数额3000万元[③]。在侵害“香兰素”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依法适用法定赔偿、裁量性赔偿,基于案件事实,采用顶格赔偿、大额赔偿等支持权利人的主张,判决赔偿额1.59亿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上述文件、司法判决充分说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十四五”及2035时期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抓手,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会成为常态。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公证等部门围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共同目标形成合力,加速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三)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更好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据规划纲要的统计,在2020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3件,2025年预期性目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件,即全国“十四五”期间将在2020年高价值专利数量上翻倍,这充分体现了“十四五”期间国家力求创新驱动、追求高质量、高科技发展的定位。那么,什么是高价值发明专利?此概念在规划纲要中并未定义,参考上海市“十四五”规划中的定义,高价值发明专利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维持年限超过10年、有许可他人实施收益或实现质押融资、或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件数。”
2019年4月,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是指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范围包括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环保产业,以及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等七大类。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变革发展背景下,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不断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是“十四五”及2035时期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能转换、产业提质增效升级的现实需要。
(四)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2020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及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探索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权向发明人或设计人、中小企业转让和利益分配机制。对于重大事项的改革,“先试点,后推广”“由点及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策略,在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方面,相信“十四五”及2035时期,让市场发挥积极作用,调动知识产权研发人员能动性会是重要方向。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提出探索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的有效举措,促进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人才与企业科技人才的双向流动,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探索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机制,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为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放权赋权,使研究人员更有获得感、崇高感、幸福感是人才兴国、科技兴国的关键。
(五)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依法发挥资产评估的功能作用。但是鉴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未来收益法等方法进行资产评估现阶段仍然不成熟,存在市场化程度不高,权利人接受度低等局限。因此,在“十四五”及2035时期需要进一步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为企业出资、融资提供服务。同时,知识产权的财产属性和无形性类似一枚硬币的正反面,无形性是资产评估的背面,也是难点所在。一方面,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货币化可以加速知识产权交易、流通;另一方面,因为知识产权评估标准的复杂性,存在估值过高、估值不准等风险,需要有效有力的监管,使得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与知识产权交易风险相对可控、均衡。
(六)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把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做为重大专项,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文化产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交易场所开展版权交易,审慎设立版权交易平台。出台有关行业管理规则,加强对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以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推动建立基于互联网、基础统一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平台,该平台是知识产权运用交易的有益探索,需要在“十四五”及2035时期保证政策连续性,拓展业务模式。
此外,在不同省份已经出现承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服务工作以及区域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维权,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服务,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导航工作,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开展知识产权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等服务的平台。在“十四五”及2035时期,应该在国家层面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内容应当突出涉外特色,为国内企业走出国门、走向海外插上腾飞的翅膀。
三、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
在互联网技术领域,我国的“独角兽”企业取得的后发优势主要得益于庞大的用户及用户数据,在应用场景中取得的成绩不等于掌握了研发底层技术的能力。特别是近几年,开源热度急剧攀升,已经成为信息通信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拿来主义”固然是短期收益最大的,但这种基于依赖庞大用户的科技应用具有较大的风险,“根基不牢,地动山摇”。目前,开源软件不仅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的影响力也不断扩大。随着整个软件供应链开源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纠纷也会越来越多。开源软件有着独特的产权模式,其知识产权问题也较为复杂。因此,有必要在国家层面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让企业使用开源软件面临知识产权风险、如何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等一系列问题有法可依、有据可寻。
四、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事权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11月,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求是》杂志刊登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上述文件、会议是中央对知识产权的顶层设计,体现中央强化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事权。因为知识产权存在地域性、复杂性与政策、司法统一性的天然矛盾,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运用保护能力差异较大,如果不加强知识产权的中央事权,不顶层设计很难实现整个国家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的统一性,甚至会造成类似案件不类似处理等损害国家司法统一的负面效果。在“十四五”及2035时期,正是国家转型升级发展,地方必须以中央政策、决定为行动指南,统一步调,保证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管理、监管的有效性。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事权,并非是与束缚地方权力,是为了保证国家知识产权整个保护水平的提高,发挥中央政策高效和平衡区域差异的作用。
五、支持香港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香港是国际贸易中心,拥有优秀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及其他专才,为香港的科技及知识产权相关行业提供各类中介支援服务。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在香港执业的本地法律专业人员都精通双语,同时亦有很多外地注册律师在香港执业。支持香港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正是发挥香港自身的优势。以香港贸易发展局为例,该局推出名为亚洲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以促进国际知识产权贸易,并方便全球知识产权参与者联系。目前,该交易平台已经与35个本地及海外的策略伙伴结盟,涵盖逾28 000项来自全球的有关生物科技、纳米科技、医学、电子、纺织、电影、出版及其他界别中可供交易的知识产权项目(包括版权、专利、注册设计及商标)。有了国家的支持,将会更大力度、更大范围的帮助香港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使香港在“十四五”及2035时期更好的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巩固提升竞争比较优势。
结语
“十四五”及2035期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发展规划、目标与现有政策相比,既有变化,也有不变。变化的是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注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更加有针对性的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创新的有效互动,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创新发明激励作用。不变的是,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网越织越密,打击侵权行为的力度越来越大,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更加协调。用既定目标和规划统筹分工,实现保护知识产权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动态平衡。
未来正加速到来,知识产权作为公共政策的产物,规划纲要提及的五个方面是“十四五”及2035时期涉知识产权国家重点布局,将是这一时期知识产权政策细化落实的依据,特别值得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深入学习、系统掌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附:“规划纲要”五章五节涉知识产权原文摘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第五章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第三节 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
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
第七章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第二节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
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健全仲裁、调解、公证和维权援助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更好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平台。
第十五章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第一节 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加快布局量子计算、量子通信、神经芯片、DNA存储等前沿技术,加强信息科学与生命科学、材料等基础学科的交叉创新,支持数字技术开源社区等创新联合体发展,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鼓励企业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
第二十一章 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
第一节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
第六十一章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第一节 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
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支持香港服务业向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支持香港发展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①] 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1/27/art_55_156429.html。
[②] 数据来源:微信公众号“结构金融论坛”头条文章,《2020年知识产权ABS遍地开花,这个模式最好用》。
(本文为授权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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